党风廉政教育
“学思践悟”专栏系列文章汇编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与任务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与任务
有什么样的形势就有什么样的任务。认清形势,是作出正确决策的前提,也是掌握规律、赢得胜利的条件。落实好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就必须冷静清醒、实事求是地分析判断形势,这样才能明确任务,把握正确方向。
重视分析形势,是我们党重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在我们面对的内外挑战中,最根本的还是来自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就是来自党内的挑战之一。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痛恨腐败,反对腐败是党心民心所向。如果我们党不能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任由其横行,就会丧失宝贵战略机遇期,最终将导致脱离群众、失去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动摇党的执政之基。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长期积累,解决起来也非一日之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深刻分析当前形势,系统论述了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强调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从查处的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看,“四风”问题面上有所收敛,但是病根未除,禁而不绝;近年来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高压之下腐败分子有所震慑,但还在窥测。腐败滋生蔓延,根本原因在于一些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党委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有的被查处的高级领导干部在忏悔中甚至说,自己基本上没有党的观念,从来没感觉到还有党的组织存在。这些问题都反映出,管党治党、重构政治生态的任务相当艰巨。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害在严,必须贯穿到党的建设各个环节。
形势决定任务,也决定着工作的方针和方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支撑。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现阶段的目标任务就是遏制,要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工作重点就是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要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使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既要治标、也要治本,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开宗明义,标题就强调“依规治党”。依规治党首先要扎紧制度的笼子,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推进制度建设。形势是严峻的,承诺是有力的。只要全党一起努力,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把中央的要求一项项落实下去,我们就一定能从严峻复杂的形势中走出来。
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绩有目共睹。但是,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任务尚未完成,这个目标决不能有丝毫动摇。对此,必须冷静清醒,保持政治定力。
我们对反腐败形势的认识是在长期实践和斗争中不断深化的,遏制的目标也是逐步明确的。1993年,我们党首次提出,反腐败斗争形势是严峻的,要坚决“制止”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基于这一判断,中央决定中央纪委和监察部合署办公,中央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党中央全面负责。这是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目的就是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十六大,把纪委“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写入党章。十八大后,党中央审时度势,在“依然严峻”基础上,增加了“复杂”二字,这是我们党对形势认识的深化。查办的腐败案件、信访举报的线索、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问题、严重违纪违法者的自我忏悔,都有力印证了中央对当前形势判断是完全正确的。
经过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四风”面上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在,有人仍不把中央的禁令当回事,不知敬畏、依然故我,暗地里搞奢靡享乐,接着玩、接着乐,个别人打高尔夫成瘾。从近期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看,违纪干部没一个是照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去做的,全当了耳旁风。作风背后反映的是纪律问题。有的党组织党内生活不严格,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放松甚至放弃对党员干部的管理,造成思想滑坡、自由散漫、不守规矩,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大打折扣。有的领导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意识严重丧失,甚至变着法子规避组织监督。无数案例表明,领导干部往往是从违反纪律开始、进而违法。改进作风、严明纪律,依然任重道远。
与十几年前相比,腐败问题的严峻程度和复杂程度大大增加。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有的地方和单位一把手连续发案,窝案、串案、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滋生蔓延;权力寻租、设租领域不断扩散,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工程项目等领域成为腐败重灾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行业在产业化、市场化过程中,也渐渐成为腐败多发区。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带病提拔、带病在岗问题屡禁不绝,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严重拉票贿选;有的领导干部一家两制,国企领导亲属“靠车吃车”、“靠船吃船”,靠什么吃什么,一人当官、全家发财,一人出事、拎出一串。更为严重的是,腐败问题与政治问题相互交织,有的人既被围猎又搞围猎,官官勾结、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热衷于和有特殊背景的人交结,拉帮结伙、人身依附;在政治上当“两面人”,搞小圈子、耍阴谋诡计。这些问题严重恶化政治生态,反腐惩恶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严峻”有目共睹,“复杂”更是现阶段的特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意味着我们的工作只有进行时,必须踩着不变的步伐,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干下去,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形势认识不清,任务就难以落实。“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就是“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的具体表现。如果看不清这个形势,就认识不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行动,也就不会那么自觉、坚定。
形势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认识形势要能“高得上去”、“低得下来”。“高得上去”是准确深刻领会中央精神,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低得下来”就是能紧密联系工作、生活和学习中的具体问题,剖析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有的领导干部在学习讨论时言辞热烈,讲“中央对形势的判断高屋建瓴、寓意深刻、坚决拥护”朗朗上口,成了套路,但一开完会就忘了联系自身实际,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情况,结果把中央要求悬在空中。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针对性和指导性很强,是从无数个案例中抽象出来的,是有的放矢的。如果不把自己摆进去,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就会讲别人问题成堆,说自己就拍胸脯、打保票,把别人摆进去、把自己摆出来。这是对中央精神和要求的抽象肯定、具体否定。
认识上不去,行动就跟不上。什么叫从严治党?就是眼睛里要有事,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决不能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是写文章,不能空论,要见诸行动。分析形势不能照抄照搬中央的提法,搞成千篇一律的“文章”;不能只谈“庸懒散”,不谈“四风”和腐败;不能只谈下面的问题,不谈自身和领导班子的问题。必须紧密结合实际,既有定性判断,又有个案剖析;既有一般性、普遍性认识,又要分析到具体的人和事,特别是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发生过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和反思。只有这样,才能把握自身特点,对症下药。
认识决定行动,行动就要具体。“四风”泛滥、腐败蔓延,潜规则盛行,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受到严重污染,根子就在从严治党没有落实到位。“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是套话,更不是念一念稿子就完事的,而是要硬碰硬地落到实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现在仍有一些领导干部认识上不去,等待观望。早跟上早主动!要切实增强忧患感、紧迫感,管党治党要管到位、严到份。今年,要在巩固深化省一级落实“两个责任”成果的基础上,把责任压到地市一级和国有企业。党委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书记。
只要各级党委旗帜鲜明,把责任扛起来,态度硬起来,纪律严起来,我们就一定能赢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场输不起的斗争。
“四个全面”是我们党引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全面从严治党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从严治党就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保证党在各项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大特色、最本质特征。我们党始终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只有把我们党建设好,才能全面推进“五位一体”建设,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治国理政、兴党兴国的新高度,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始终贯穿着从严治党、严明纪律的要求,他所列举的“七个有之”、“五个比如”等等,都是从当前现象和案例中抽象和总结出来的。如果我们8700万党员的党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怎么能够带领13亿人民应对复杂局面的挑战、实现奋斗目标?
管党治党靠什么?靠依规治党、严明纪律。纪律就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回归本职、回归“原教旨”,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现在存在一种倾向,纪委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就没人管、不追究,忽视日常监督执纪。这既是错把法律当作了尺子,也是错误的政绩观,放松了对党员的要求,损害了党纪的严肃性,造成我们的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无数案例表明,领导干部“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始。纪委就要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守住纪律这条底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绝不能养痈遗患、放任自流。
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纪检工作也不是抓小偷,我们的职责是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现在,有的领导干部根本不把违纪当回事,也不知纪律为何物。纪委不能不知不觉退到法律的底线上,比如把有的干部档案造假当成是“小错误”,认识不到这就是欺瞒组织;买官卖官也不仅是行贿受贿,这首先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行为;被组织调查后不主动说明情况,反而转匿赃款赃物、订立攻守同盟的,就是对抗组织调查。纪委就是要用党章党规党纪去对照违纪干部的行为,突出执纪特点,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重点,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只有这样,才能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也只有这样才叫名正言顺。
纪检干部要转变观念、把握大局。我们要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的“树木和森林”,就要用从严治党的尺子来衡量“森林”,不能满脑子都是线索和案件,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中央纪委把案件室改称纪检监察室,案件线索规范称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都不只是名称的改变,而是职能定位的深化,有实实在在的内涵。纪律审查也要服务于目标任务,创新方式方法,按照不同的违纪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置方式,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混同于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发现违纪就要及时处理,该处分的予以处分,该降级的予以降级,这应成为纪律检查工作的重头,而立案审查、移交司法则应是少数。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子、咬咬耳朵,警示谈话、纪律诫勉,都要成为我们的方法,才能真正实现抓早抓小,跟上中央的要求和工作部署。
纪律检查工作就是政治。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的论述,认清形势、深化认识、创新方法,把全面从严治党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担起来。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首先必须全面从严治党。能否按照“四个全面”的要求做好纪律检查工作,取决于纪检干部对总体形势的驾驭和对工作任务的把握。要转变思想观念、跟上中央要求,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定位,以啄木鸟精神,严明党的纪律。
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才叫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严密的组织体制,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我们党有8700万党员,纪律是要针对大多数的,还是只管少数人?毫无疑问,纪律就要管全部,否则从严治党就不可能做到“全面”。如果多数党员都“脱管”,只有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受到惩处,其结果必然是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长此以往,党员干部可能心存侥幸,对纪律浑然不觉,根本不把纪律当回事,视纪律如无物。“纪”在“法”前。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让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否则,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就无从谈起。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标本兼治,严肃纪律就是治本。只要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就能够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病树”必将减少。要把纪律立起来,让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纪这条红线,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
“全面”就是管党治党要全方位、全覆盖。从严治党,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党组织都在其中、不能例外。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都要冲着纪律去,使党员受到纪律的刚性约束。党的各部门和各级党委都要自觉承担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发现违纪苗头要马上去管,触犯了纪律就要及时处理,像啄木鸟那样,发现虫子,就及时啄出来,保证树木的健康,否则就是失责。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依纪监督、从严执纪,听到反映就打个电话问问,找本人谈话核实一下,让他写个材料说明情况,都能起到提醒和监督的作用,这样才能把执行纪律抓细抓实。这不就是把纪律挺到前面、抓早抓小,不就是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吗?
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沿是“三转”的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不该干的事交出去,把该干的事担当起来,聚焦主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效率和质量大大提高。“三转”无止境,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真正管住纪律,就是深化的方向。纪委既面对党员干部,又面对广大党员,监督执纪不能只管“极少数”,惩治几个腐败分子,必须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上下更大功夫。要立足当前,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态度要坚决、震慑要足够,重点惩处“三类人”,让腐败分子收敛收手;还要着眼长远,加强纪律建设,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使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
广大纪检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高认识、克服惯性,推动纪律检查工作不断与时俱进,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责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关键在党。纪律检查机关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深吃透,在实现党的历史使命中找准职责定位,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踩着不变的步伐,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把主音定准,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我们党进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立场、有目标。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表明了执政党的旗帜、立场、态度;当前目标任务是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纠正“四风”、防止反弹。各级党组织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联系实际、求真务实,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体现到党的建设各个领域,落实到党的各级组织。不能像深深的海洋,表面上九级风浪,下面却纹丝不动。要紧密结合国情、省情、市情、县情,有针对性地提出从严治党的办法,既不能光说不干,也不能大轰大嗡。要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务求实效。
全面从严治党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关键在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从严治党就要真管真治,领导就要真领真导。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具体化,党委书记要敢于担当,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用好以上率下这个工作方法,领好班子、管住干部。坚持问题导向,就要对问题有“好奇心”,对班子成员“七零八碎”的事儿都有所掌握,发现问题不能含含糊糊、放任自流,必须有认真、较真的劲头,真正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有一份管党治党的责任,都要把责任担当起来。凡要求下级和普通党员做到的,上级和领导干部要先做到。要坚持实事求是,有理想但不理想化,把握好步骤方法、分寸火候,今年抓什么、明年抓什么、后年抓什么,都要一一明确下来。要一级压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驾驭现实,用历史、哲学、文化思考支撑信心。腐败,自有人类文明史以来就一直存在,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任何公权力都面临被腐败侵蚀的风险,执政党永远会面对与腐败的斗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必须通过不断实践和制度创新,解决好自我监督和纪律约束问题,战胜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面临的各种风险和挑战,实现自我完善、自我净化、自我革新,使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们刚刚迈出一步,就试出了人心向背,点燃了人民的希望。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就是我们工作的根本标准。方向明确了,就要保持定力,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走。坚持下去就是“向”,一旦反弹就会“背”。我们要以扎扎实实的成效取信于民,让群众不断看到、感受到、享受到更多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二、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是姊妹篇,体现了破与立的辩证统一。纪律检查机关贯彻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立足本届任期,坚持立行立改,确保到2017年基本完成提出的改革和制度建设任务。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无先例可循,需要不断探索实践、大胆创新。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无论是党的建设,还是落实“五位一体”总布局,都要靠改革来推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内的党的建设,是推进各项改革的重要保证。没有这个保证,其他改革就无法深入。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政治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与其他方面的改革密切相关、缺一不可。
改革的本质是组织和制度创新。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把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单独列段,明确提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不能为了改革而改革。我们的改革要围绕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这个目标进行,解决好反腐败工作责任不清、机构职能分散、案件查办不力等问题。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措施是系统的、连贯的,必须着眼全局、多措并举、形成合力。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目的就是实现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实质是要推动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等,都连着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如果单就某一项改革谈改革,只抓住某一个方面来落实,改革就无法深入和持久。
党中央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高度重视、领导有力、要求具体。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单独列为一个专题、专设一个小组。制定《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推进纪检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我们的任期是有限的,但党的事业是无限的。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首先要立足本届,把任期内的事情实实在在地做好。要坚持问题导向,实践探索、循序渐进,不断总结、固化为制度,一步一个脚印推进。改革不能操之过急,要把每一项工作做得实一点、细一点、深一点。
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既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又对纪律检查工作提出新的要求,是对前一阶段改革实践成果的总结,更是一个新阶段的开启。时间表、路线图已经确定,说到就要做到,干就要一干到底。要密切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把能做到的先做起来,靠改革、靠创新、靠管理,推动党的纪律检查事业不断发展。
改革必须求真务实、实践探索,重在落实。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不能只强调客观原因、坐等条件成熟,不能搞成发文件、写讲话。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从具体问题改起,真正把中央的大政方针、顶层设计落到实处。
有人说,中央纪委是不是可以多发一点文件,告诉我们改革改什么,落实主体责任该做些什么;或者列出一个责任清单,下面好“照单”办事。等政策、等文件,这是一种依赖心理,是推脱责任、缺乏责任担当的表现。还有的希望搞出一套办法、设计一套指标,规定主体责任的权重比例,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这完全是错用绩效考核方法来衡量党的建设,是新的形式主义。在我们国家,党是领导一切的。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在党章上写得清清楚楚,没有权重问题。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是要求各级党委都要抓好党的建设,要管要治!落实主体责任不需要再发文件,关键是敢不敢、愿不愿意把这个责任真正担起来!
有些纪委领导干部总喜欢强调客观,动不动就说级别太低、权威不够,一提起改革就要求提高级别、增加编制、增设部门。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就是在为纪委明确职责定位、树立权威。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抓住重点,深入下去,以现有的编制和人员,干出成绩,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就一定能增加工作的权威。有些纪检组的同志“顾虑”甚多:大家在一口锅里吃饭、一个楼里办公,日久生情、太熟悉不好监督。在一起工作、生活,正是为了方便监督。别忘了,派驻干部的工作证是纪委发的,你可是纪委的干部啊。搞监督的人就得经常打听张家长、李家短,发现了问题,不能装聋作哑,好像没听见、没看到。决不能让“人情世故”把党内关系庸俗化。
还有的同志一说到改革,就定一揽子方案、搞顶层设计,鸿篇巨著、贪大求全。有的纪委领导在推进改革中,不联系实际,也不把自己摆进去,离开自己的责任去讲别人的问题,老是拿基层说事、推脱。改革一定要唯实,不能悬在空中。离开了具体内容,改革就是抽象的、空洞的。我们党搞革命、建设和改革,解决13亿人的温饱和小康,哪一件事是靠嘴说来的?那都是硬碰硬做出来的!实践比制度更重要。与其出文件、写方案,倒不如把该做的先做起来,在做的过程中发现问题、不断完善。
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繁重的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要求,密切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从具体问题出发,盯住一件件工作,真抓实干,循序渐进,不断把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引向深入。这也是我们党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
改革必然是“里子”的变革、内涵的深化,必定要触动体制机制。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就是要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制约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保障纪委更好地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
当前,腐败问题多发,一个重要原因是反腐败体制机制不健全。有的党委书记一谈到反腐败工作的具体问题,就习惯把责任推给纪委,口口声声“支持”纪委工作,却忘记自己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监督执纪畏首畏尾,对参与地方和部门业务却乐此不疲,把自己的主业当成副业;有的纪委书记怕得罪党委书记,不主动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以给本级党委“不添乱”、“抹稀泥”为能事,不去查办案件甚至到上级纪委为有问题的人说情。解决这些问题要靠改革,靠制度创新。三中全会决定正是针对这些问题,对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提出要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三中全会的总体部署,从实际出发,提出了实现改革目标的具体任务、重要举措。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书记要是不抓,纪委书记再“折腾”也“折腾”不到哪里去;部门党组书记要是不管,派驻纪检组长能耐再大也起不了多大作用。要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去年先是抓到中央和国家机关、省一级,今年要抓到地市一级。省委落实好了,才能抓好地市委书记;市委书记落实好,县委才好办。纪委的监督责任也是如此。我们国家太大,任何工作都不能搞一贯到底。要先抓好本级,再抓下一级,一级抓一级,把压力传导下去。
要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党章规定,纪委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但由于缺乏具体措施和程序保障,实践中纪委仍处在“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状态。改革纪律检查体制,就是要围绕“两个为主”,抓住案件查办、干部提名以上级纪委为主等一个个具体问题,提出要求、探索实践,制定规则、健全制度,保证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畅通无阻,保证纪委监督的权威性。
逐步实现派驻和巡视全覆盖,意味着党内监督没有例外、不留死角。用原来那种常规巡视和点对点的派驻模式,实现全覆盖是很难真正做到的。我们不能一说全覆盖,就先想要增加一堆编制,扩大一批职数,搞人海战术。必须转变方式、创新方法,在编制有限的情况下,创造条件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改革任务;在开展常规巡视的同时,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逐步实现全覆盖的目标。
改革是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动力源泉,需要不断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认识,从点滴做起,循序渐进,求真务实,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的要求落到实处。
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表态期已经过了,现在要的是行动、是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须臾不可懈怠,要立足工作实际、立行立改,从具体问题抓起。只要符合中央精神、看准了的事,就要下决心去做。
立行立改,是迅速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基本路径。当前,最重要的就是把学习和领会转化为行动和实践,针对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具体任务,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将时间、目标、措施分解再分解、具体再具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牢牢把握立行立改这一原则,2014年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和省一级落实“两个责任”;在中央办公厅等部门新设7家派驻纪检机构,探索实现全面派驻的有效途径;改进巡视工作,发挥利剑作用,持续强化震慑;开展查办案件和线索处置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试点,使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成为日常工作,规范线索管理和处置,提高纪律审查质量和效率,等等。这些都是靠立行立改实现的,哪一件都不等不靠、扎实推进。2015年干什么,明年干什么,后年干什么,都要明确下来。我们就要有这种意识、坚持这种工作方法,这就叫任期责任制。
坚持立行立改,就是看准了的事情要先做起来。抓住工作实践中急需改变、上下已形成共识、解决起来比较容易的突出问题,先改起来,力争取得实效,逐步把改革向前推进。改革要从问题出发,坚持问题导向,认识到一个问题,就抓住一个问题不放,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全局,推动改革深化。改革要抓住关键,紧紧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拿出切实管用的具体措施,在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上创新突破,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保证责任落到实处。
改革要在实践中推进,不断积累经验,逐步上升为制度。现在巡视的实践就走在了巡视工作条例的前面。那么为什么不及早修改条例呢?因为条例修改得靠充分的实践支撑。我们根据中央提出的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实现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常规巡视全覆盖,探索开展了3轮专项巡视,推动省区市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修改条例就有了丰富的实践基础。在巡视工作实践中遇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边探索、边总结,修改条例自然就水到渠成。
改革是中华民族走向现代化的强大动力。我们要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推进,落实好改革的各项任务,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谁来监督纪委?这是党内和社会上都很关注的问题。监督面前没有特殊群体,监督别人的人更要带头接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主动、严格地把自身置于被监督之中,强化自我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监督执纪的人,更要守纪律。从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看,欺瞒组织者有之,利益输送者有之,跑风泄密者有之,拉关系抹案子者有之,以案谋私者有之,这些人严重败坏干部队伍的形象。纪委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干部也并没有天生的免疫力,必须加强管理,使监督常在。
自我约束、自我健康,才能不辱使命。我们这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就是靠不断的自我监督、自我净化,才始终保持了先进性、纯洁性。纪检监察干部手中掌握着监督执纪的权力,时刻面对着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稍有不慎,就会被“围猎”、触“红线”。防止干部出问题,仅靠个人的自觉性是不行的,仅靠外在的监督也是不够的,必须实现自我净化,强化自我监督,确保监督权始终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有序运行。
己不正,焉能正人?在大的问题上,纪检监察干部一个跟头都栽不得啊。面对各种诱惑,要日日、时时、处处告诫自己,忠诚、干净、担当是一个无尽的过程,是一辈子的事,不是一阵子。对党的忠诚是第一位的,干净是必须守住的底线,担当是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纪检监察干部要联系身边的案例,把自己摆进去,对照革命先烈,检查自己的忠诚度。要讲纪律、守规矩,耐得住孤独,忍得住寂寞,保持定力,锤炼党性。
越是权力机关,越要加强监督;越是纪检干部,越要严格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不断探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教育干部增强纪律观念,改进干部管理和选拔方式,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回避、保密制度。对跑风漏气、瞒案抹案、以案谋私等违纪行为零容忍,从严惩处,坚决防止“灯下黑”。公开曝光要常态化,让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都发挥作用。
自我监督、自我净化,非朝夕而就。要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贯彻到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自身建设的全过程,体现在制度设计、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各方面,落实到广大干部的行动中,确保我们始终成为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四中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二者有着紧密的内在逻辑。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既要坚持结合实际、立行立改,又要及时将改革实践成果固化为制度。
改革必须谋定而后动。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字斟句酌、一字千金。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就反复研究如何落实。全会一结束,就提出了改革的具体方案,真抓实干、逐条推进。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也是如此。全会召开前就开展调研,深入研究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关系,着眼健全党内规则体系,着手修订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规制度。
改革本质上是组织和制度创新,改革成果最终要由制度来确定。不创新组织和制度,改革就会陷于空谈,成果就无法固化,最终“虎头蛇尾”、不了了之。三中全会以来,我们认准一条就做一条,成熟一条就规定一条。制定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的制度,制定省区市、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和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要求中央和省区市巡视上下联动,等等。这些都是实实在在地从体制机制上改,在制度规则上立。这样,改革就实了,才能够持久和深入。
制度建设要有实践支撑,探索实践在前,制定制度在后。体制机制的变革是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制度建设也不能操之心切,必须求真务实、循序渐进。现在有一些制度制定的太快,没有经过充分调研、反复酝酿,有时甚至就是领导一句话,秀才们很快就拼出一个“无懈可击”的制度。对这样的制度,干部群众不了解,思想认识不统一,又没有实践的支撑,结果是放之四海皆不准,制度沦为形式。要先从提出工作要求入手,在一定范围开展试验,不断完善推广,再总结提炼,等条件比较成熟、各方已形成共识后,再上升为制度。去年初就曾提出修改巡视工作条例的设想,但我们觉得时机不成熟。经过这两年五轮巡视的反复实践,目前才具备了修订的条件。
制度建设要有针对性,不能贪大求全。现在很多制度没法落实,原因就是理想化,在形式上照搬照抄,文字上求多求全,要求高不可攀,没有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千差万别。制定这样的制度,无法执行,最终法毁于随。从改革实践到制定制度,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制定制度要以问题为导向,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一个制度解决一个方面问题。不能指望一个制度解决所有的问题,也不要指望一项制度能够管几十年。制度设计要注重细节,有了细节的支撑,才能提高执行力。
体制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既是产生腐败的重要原因,也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障碍。要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三、聚焦中心任务、深化三转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央纪委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根据党章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与时俱进提出的工作要求。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有着鲜明主题,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三转”的实质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责定位,明确主责主业。
从事任何一项工作,首先要明确自身定位,定位准才能责任清。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纪委的权力是党章赋予的,这决定了它的地位、责任和权威。党章第44条明确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是我们职责定位的根本依据。
这些年,纪律检查机关围绕党章规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是,随着工作领域的拓展,也干了大量分外的事,该干的事却没集中力量干好。参加了各种议事协调机构,把时间耗在文山会海上;热衷于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搞检查、考核、评比,有的还专挑旅游景点开会,以各种名义组织出国考察,滋生“四风”问题;对参与小金库、“三乱”专项治理等乐此不疲,揽了不少不该揽的事。省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竟有4600多个,有的参加了200多个。一个领导小组哪怕一年就开一次会,纪委还有精力干好自己的主业吗?我们用了近两年时间,把省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减少至460个,清理比例达90%。职责不清、工作发散,就会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造成越位、缺位、错位。
权力意味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责任清才能敢担当。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分清责任,聚焦主业,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如果只是把权力揽过来,结果却负不了责,等到责任追究时你就惨了,那还不如揽得少点、把该干的干得好点。说一千、道一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我们的主业,这方面干不好,别的工作干得再热闹也没用。
“三转”是中央要求、形势使然。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问题依然多发,纠正“四风”、防止反弹任务艰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亟待克服。如果纪检监察机关不能做到聚焦中心任务、守住职责定位,真正把监督责任担起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难以落实。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改变惯性实属不易,但是必须转变。纪检监察机关要抠住党章规定的职责,聚焦聚焦再聚焦,不断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的标题把“聚焦中心任务”放在首位,就是要求纪律检查机关根据党章规定和中央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提高履职能力。这是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核心要义。
监督执纪从来都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所在。早在1927年,面对白色恐怖,党中央就决定成立中央监委,开启了党内监督的组织创新,举起了监督执纪的大旗。从此,我们党总是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不断强化监督执纪。改革开放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发展,取得重要成绩。如果没有几十年来的艰辛探索和历届中央纪委的不懈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就不会取得今天这样的成效,纪委必须履行好监督职责的定位也就不会这么明确。
与时俱进是我们党的理论品质,党的事业是不断发展的,“三转”恰恰是对过去的继承和创新。把“三转”放到历史中去看就会发现,形势发生了变化,我们的任务必然要变化。今天,历史的接力棒传到我们手里,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面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艰巨任务,我们就要有敢于监督、敢于红脸这份责任担当。
“三转”就是要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我们要善于把握形势,根据现阶段的任务,把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具体化。监督执纪问责,这三者互相联系、互相作用、浑然一体,体现了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纪委不能无所不管,必须紧紧咬住本职,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
并不是说聚焦了,事就少了,或者没事干了。恰恰相反,工作越聚焦,越深入,就越能抓出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明确职责定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内设机构,把更多的力量压到主业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执纪检查,增强党的观念和组织纪律性,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扭住“四风”不放,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发动人民群众和媒体参与监督,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紧扣“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巡视越来越聚焦,震慑作用越来越大。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规范线索管理、分类处置,严格审查程序和审查纪律,提高质量和效率。这些都体现了“三转”要求,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纪委是监督纪律执行的,维护党的纪律是我们的根本任务。如果党员领导干部都能够守得住纪律,权力运行还会出大问题吗?我们必须攥紧拳头,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担起来,不断健全和强化党内监督。
改革创新是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纪检监察机关转方式不可能一步到位、一劳永逸。深化“三转”永无止境。要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组织制度创新,改进方式方法。
转职能必然要求转方式,解决好走内涵发展还是外延发展、集约发展还是粗放发展的问题。过去我们的工作发散有余、聚焦不足,外延不断扩张,管了大量不该管的事,而真正的本职和要害又没有守住。现在,必须根据中央要求、形势任务和实践需要,转变工作方式。
转方式首先要创新体制机制、改进方式方法。过去有的干部开展工作,习惯于一抓到底、全面铺开,搞上下一般粗,一些工作最后难免不了了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我们坚决改变这种做法,先从省一级抓起,以上率下,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省一级的责任落实好了,市一级才能真正落实。没有问责,责任就是空转。开会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下一步,要突出问责。只有抓出几个典型,追责几个人,党委、纪委才能紧张起来,真正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下去。
转方式要善于抓细节、抓具体,一步步把工作做实做深。有的干部喜欢大呼隆、大场面,一把抓、抓一把,造成许多工作只有声势、少有实效。要把作风建设打造成为亮点和名片,就必须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中央制定八项规定以来,我们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看住公款送贺卡、月饼、烟花爆竹等一件件小事,以点带面、小中见大,推动作风整体转变。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发动群众监督“四风”,加大执纪查处和公开曝光力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今后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党纪审查重点,执纪监督、强化问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改革的本质是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只创新方式方法,不改革组织制度,方式方法就无法固化,最终必然又回到原点。实现巡视、派驻两个全覆盖,就要靠创新组织制度。中央一级巡视对象就有280多个。按老办法,10年也巡不完。我们聚焦中心任务,紧扣“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加快常规巡视节奏,探索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利剑作用就发挥出来了。派驻监督也一样。中央纪委应派驻单位有140多家,已派驻的只有50多家。要实施单独派驻与归口派驻相结合,靠转方式、调结构,实现派驻全覆盖。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紧密相连,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转职能需要转方式来支撑,转方式要以转变思想观念为前提。职能转了,方式转了,最终还要体现到作风转变上。要深刻领会“三转”的内涵,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职责、担当责任。
转职能、转方式,必须靠优良的作风作保障。作风不转变,转职能、转方式就很难到位,成果也难以巩固。打铁还需自身硬。纪委作为监督执纪机关,没有优良的作风,就无法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无法完成党中央交给的任务。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社会上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我们队伍中也都会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经两年了,但是有的干部还是文风不改、作风不转、依然故我。有的干部不敢担当、不敢监督,遇到问题绕着走,不想干、不作为,怕得罪人;有的有泱泱大委的优越感,衙门习气、居高临下、口大气粗;有的作风漂浮、虚躁,抓工作不实,办理公文一转了事,调查研究不深入,得到的是二手、三手情况;有的不在基础工作上下功夫,汇报工作空泛表态,没有具体内容,研究问题不弄清来龙去脉,对问题的症结说不出子丑寅卯,工作计划缺乏实践支撑;有的领导不善于和干部群众谈心交心,不愿意倾听意见建议,掌握不了活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有的政绩观不正确,以办大案论英雄,不注重抓早抓小、日常监督,对典型案例缺乏深入剖析,不去查找体制机制上存在的漏洞。作风上的问题,哪怕是一丁点,都会制约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发挥,我们决不能等闲视之。
作风建设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离开了在具体事项上的点滴转变,一切“学习贯彻落实”都是苍白无力的,都是空喊口号。改进作风要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做起,以上率下,切实改变文山会海,开短会、讲短话、不念稿、不空谈,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改进作风的要害和关键在于责任担当。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敢于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纪委书记既要自身正、过得硬,又要在管理中严字当头、敢抓敢管,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决不能只知道要权力,却把自己的责任抛到九霄云外;不能把改进作风停留在讲话中,遇到问题不敢瞪眼、不敢挺身而出。在自己履行好职责的同时,要把责任压下去。出了问题就要追责,让每一个干部都把责任真正担当起来,坚决克服思想上的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和作风上的不深不实等突出问题。
己不正焉能正人。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纪检监察干部要做表率。中央要求全党做到的,我们首先要做到;中央明令禁止的,我们坚决不做。只要我们统一思想,付诸行动,随着形势和实践的发展不断深化“三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一定能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四、依法治国、依规治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开宗明义,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列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原则,阐述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强调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大特色、最本质特征就是党的领导。在我们国家,东西南北中,工农商学兵政党,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取得的,解决13亿人民温饱问题和初步建成小康社会,也是在党的领导下实现的。5000年的中华传统文化决定了,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发展要有一个主轴,否则必然四分五裂、一盘散沙。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和文明,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这个领导核心无可替代,就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
坚持党的领导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是有机统一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确立了党的领导地位,赋予了党治国理政的责任和使命。党章是党内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员必须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保证着依法治国的正确政治方向,引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只有把党管好、治好、建设好,国家才能治理好。党治国理政能力强,才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邓小平同志指出:“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要求党依据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我们党经过长期探索实践,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层次清晰、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使管党治党建设党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严格遵守的总规矩。以党章为统领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现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根本保证。现在党内有些同志不深入学习党章,或者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只要求下级学,自己却不认真学;有些党校也没有正儿八经开设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的课程,真是最该学的不学。只有每一位党员无条件地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受到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每一个党组织切实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党才能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把党的政治优势、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维护党章,带头遵守党规党纪。各级纪检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同违规违纪行为作斗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旗帜已经举起,这代表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态度、立场和方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个长期过程,可能需要几代、十几代人的努力。目标越高远,就越要立场坚定、脚踏实地、务实创新。只有这样,才能使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相互促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的。党只有以更严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和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才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要严于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从严治党就是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把篱笆扎得更紧。党纪笼子肯定要比国家法律笼子的眼儿更小、标准更严。打个比方,就像是“国标”和企业标准的关系。好多人想当然地把国家标准当成最高标准,企业标准是低标准。其实,“国标”是强制标准,是必须遵守的底线。企业标准一定严于“国标”,否则企业就没有创新、不能赢得竞争。国家法律是全体公民的行为底线,而党规党纪不仅要求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保持道德情操,还要求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
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必须接受更加严格的纪律约束。要求入党的人首先要认真学习党规党纪,了解党员的义务和党的纪律,看看自己能不能做得到、守得住。有些事情,普通公民可以做,党员就不行。入了党,就意味着要多尽一份义务,就得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党员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责任和担当就要更大!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执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靠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严明二字要害在执行,要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再好的制度不执行、形同虚设,就一定会形成“破窗效应”。党规党纪执行不严、不紧,党就会降格为一般社会团体,党员就成了普通公民。如果执政党连自己的纪律都守不住、执行不下去,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就是一句空话!必须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确保党规党纪刚性约束,决不能成为“稻草人”。
承诺高,期盼更高。依法治国根本上是党对自己讲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旗一旦举起,人民群众就对我们党治国理政、管党治党能力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就会用党纪国法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要求党员做遵纪守法的模范,领导干部就必须做楷模,给群众做出表率。党委书记要做从严治党的书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自觉担负起从严治党、执行党的纪律的政治责任。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鲜明特色。这是由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决定的。我们国家这么大、有13亿人口,如果仅仅依靠法律治理,都退到了底线,那就会很危险。必须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德治礼序、崇德重礼的文化精华。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的文明。在绵延5000年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灿烂文化,也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理政、管权治吏经验。德治思想和实践贯穿在中国历朝历代,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我国古代有民惟邦本、政得其民等丰富的民本思想,有礼法相依、德主刑辅、治国先治吏等丰厚的治国理念,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道德示范,为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历史借鉴。
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根本,如果丢掉了,就割断了民族精神的根脉。中华传统文化是伦理文化、责任文化。“国家”是中华民族独有的概念,中华民族有着根深蒂固的家国思想、家国情怀。中国人讲的家既指家庭,又包括家族。为国尽忠、在家尽孝,天经地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为首要。治国从治家开始,只有修好身,才能理好家、治好国。孝悌忠信礼义廉耻,这“八维”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也是中华文化的DNA,经过千锤百炼,已经渗透到中华民族每一个子孙的骨髓里。迄今为止,还没哪个人敢挑战这八个字,敢说自己不孝、不忠、不信、不义、不廉、不耻!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再健全、体系再完备,最终还要靠人来执行。领导干部如果在德上出了问题,必然导致纲纪松弛、法令不行,必然违纪违法、走向腐败。在为官从政方面,我国传统文化留下许多官德官箴,“重莫如国,栋莫如德”,“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告诫为政者官职越高、权力越大,就越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历史上,一个德行端正的好县令,在一塌糊涂的朝代里,能够把一个县给治理好的不乏其人。《论语》中说,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一些干部没了人形,根本问题都是出在“德”字上,缺德了!为政以德,正心修身。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知古鉴今、心存敬畏、慎独慎微,讲规矩、守戒律,决不能无法无天、胆大妄为。
历史是最好的老师。我们要对自己的历史文化多一份尊重,多一份思考,汲取经验和教训,取精华、去糟粕,把握住文化根脉,坚守和弘扬优秀传统,让民族文化的生命得以延续。法律是他律,道德是自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吸收传统文化的营养,坚持他律和自律相结合,发挥礼序家规、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让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
党的事业发展,既要求管好党、治好党,又要求建设好党。我们党是一个有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党的建设任务极其繁重。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必须不断加以完善,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证。
拥有一整套党内规则,这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大政治优势。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就是靠严明的党纪,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凝聚力、战斗力。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长期革命斗争中,把“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渗透到了骨髓里。党取得执政地位后,党规党纪成为管党治党的重器。经过长期实践探索,我们党逐步形成了完整的党内规则制度体系,包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7种类型。党规党纪明确了党的性质宗旨、纲领目标、组织保障、行为规范、纪律约束,是我们党永葆先进性、纯洁性的根本保证。
当前,党的制度建设理论研究相对薄弱,理论研究人才匮乏,对党规党纪的历史渊源、地位作用、体例形式、产生程序等均需系统研究、予以确定;有的党规党纪过于原则,缺乏细节支撑,操作性不强;有的与国家法律交叉重复。比如,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中,就有许多与刑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普通公民都要做到的事,执政党还有必要在自己的纪律里重复规定吗?
要实现党规党纪与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凡是法律已有明确规定的,党规党纪就应不再重复。党规党纪要体现自己的特点,着重规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证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保持优良作风、坚守道德情操。制定党规党纪不能追求大而全,要找到最大公约数,兼顾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要循序渐进,先从提出要求入手,不断总结经验,逐步上升为制度。制度制定出来,就得让大家记得住、做得到,要义明确、简明易懂、便于执行。要抓紧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要着眼于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借鉴各国有益经验,把实践中具体可行的政策和办法,转化为党规和法律。
与时俱进是我们党的理论品质。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健全完善党规党纪,对于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认真总结我们党93年、无产阶级政党100多年、世界政党300多年制度建设理论和实践经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确保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制度体系。
五、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十八大闭幕不到一个月,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思熟虑,把制定八项规定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开篇之作,发出刹风整纪的强烈信号,全党全社会为之一振!
作风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党的十八大报告告诫全党,当前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在来自国际、国内的各种风险挑战之中,最根本的还是来自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就是来自党内的挑战之一。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严重侵蚀党的肌体、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是脱离群众危险的集中体现。从党内到党外,“四风”问题已经到了令人难以忍受的程度,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都深恶痛绝。能不能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战胜困难、应对挑战、化解风险,这个课题正考验着我们的党员干部。如果不对“四风”问题击一猛掌,我们党就会失去党心民心,中华民族发展的宝贵机遇期就会丧失,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难以实现。
说到就要做到,承诺就要兑现。党中央言必信、行必果,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落实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中央政治局同志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层层抓落实。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监督,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正风肃纪、纠正“四风”。在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党风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盼,赢得了党心民心。
八项规定的本质就是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八项规定展示了我们党鲜明的政治态度,是我们党好传统、好作风的延续。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经验证明,什么时候党的作风建设抓得紧、抓得好,党的事业就发展顺利一些,反之就会遭受挫折和损失。新时期,我们党以改进作风为突破口,刹风肃纪、正本清源,就是要继续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开创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
有承诺就有期盼,期盼就是倒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是改进作风的第一仗。八项规定是低标准、不是高要求。如果连这个低标准都做不到,就会失信于党、失信于民。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我们要拿出共产党人最讲认真的这股劲头,紧紧咬住纠正“四风”不放,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以改进作风的新成效,不断赢得群众支持,坚定群众对党的信心,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
作风问题看似事小,实际上是天大的事。没有好的党风作保障,我们党就难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就无法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百年的奋斗目标。
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才能认清“四风”危害。形式主义的典型表现就是文山会海,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都有折磨与被折磨的经历,都对形式主义起过推波助澜的作用。官僚主义高高在上、脱离实际。有些领导干部自己还没有想明白,就急着开会部署,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有的地方把领导调研搞成了花架子,提前搭场景,树上坐个孩子,下边摆几把板凳,谁的位置在哪儿,事先都安排好了。享乐奢靡之风泛滥。吃山珍海味,喝高档酒、年份酒,把“拉菲”的牌子都快喝倒了。有的地方党政机关办公场所相互攀比,越修越豪华,办公大楼人字形排开,前面修建大广场、大绿地,难道这不是铺张浪费?有没有考虑到群众的感受?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1993年,我国才废除了“粮票”制度,到现在也只是刚刚解决温饱、进入小康,决不能贪图享受、未富先奢。
“四风”问题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对“四风”问题,大家刚开始还有些反感,多了就会见怪不怪,再发展就会习以为常,甚至是沾沾自喜、乐此不疲。“四风”问题先是“潜规则”,流行开来就变成“明规则”。“四风”问题不仅党内有,社会上也普遍存在,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在不知不觉、不经意之间,从个别变成普遍,最后就泛滥成灾。
作风背后反映的是纪律问题。正风必须肃纪。“四风”严重威胁到党的肌体健康,与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风马牛不相及。如果从艰苦朴素、吃苦耐劳变成了享乐奢靡,我们党就会脱离群众,党的执政之基就会动摇。我们已经到了必须做出抉择的时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是党中央向全党发出的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就是给“四风”来个点刹车。党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强化执纪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强化使之“不敢”的氛围。
正人先正己。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自身抓起。去年中央纪委在全国纪检监察干部职工中开展自行清退会员卡活动,今年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纪检监察干部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凡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必须做到。要持续进行自我健康、自我净化,强化自我监督,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坚决维护党纪的权威。
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能搞“一阵子”、“大而全”、“大呼隆”,必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驰而不息。
中国节庆日多,元旦、春节,元宵、端午,中秋、国庆,一个接一个。群众说,“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节日怎么过,是对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检验。节日期间,人情往来密集,往往是“四风”问题的集中爆发期,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容易蔓延。比如中秋节,一块小小的月饼,从东城送到西城,从南城送到北城,月饼全城“大旅行”,制造了交通拥堵,就是送不到消费者的嘴里。月饼包装越来越豪华,手机、手表、洋酒,甚至金条都在里面。每到元旦春节,单位、朋友、同学之间互赠贺卡,本来是表示节日问候,公款购买寄送让贺卡变了味儿。一张小小的贺卡,带八音盒的、鎏金镶银的,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而且越来越高档,透着奢靡之风。对这些不正之风,群众都看在眼里,心里自然有一杆秤。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了日常检查、执纪监督、查处曝光。2012年12月,元旦春节前夕,严禁用公款搞相互拜年活动,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年终总结表彰会。2013年“两会”期间,由于有了八项规定,代表委员不再相互宴请,会风大为改进。“五一”前夕,中央纪委领导约谈53个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对中央和国家机关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进行监督检查。9月中秋国庆前狠刹公款送月饼节礼,10月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卡,11月再次禁止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2014年,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习近平总书记点出的“25个有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狠刹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问题,集中整治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嫁娶敛财、躲进“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监督。新技术一旦被群众所掌握,就会变成巨大的监督力量。广大群众借助网络、微博、微信等新技术平台,对顶风违纪者,手机拍照就上网,一搜全国都知道,群众和媒体的监督立竿见影。
天使和魔鬼都在细节中,细节决定成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改进作风必须抓细节、抓具体,用问题倒逼,看住一个个节点,以点带面、逐步深入,不断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让广大群众透过一件一件“小事”见微知著,看到实实在在的作风转变。这样,我们党就一定会取信于民。
善恶之习,朝夕渐染,易以移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就是要实现自上而下、由内而外的风气变革,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推动全党全社会优良风气的养成。
历史上有官风和民风之说,官风民风加起来就是社风。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我们现在讲的党风政风,根本上还是党风。党风与民风社风紧密相连、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党风是关键、是前提,决定民风社风。改进作风,必须首先要抓好党风,以党风促民风。民风社风是土壤、是风向标,影响党风。抓党风、纠“四风”,必须移风易俗,转变民风社风,推动社会风气健康发展。
中国历来是“上行下效”,上面偏出一寸,下面就会出去一丈。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不仅党内有,社会上也同样存在。党员领导干部吃山珍海味、修豪华官衙、进高档会所,享乐奢靡、铺张浪费,社会上就一定会跟风,老百姓之间也会互相攀比。党员干部是社会的一分子,社会上讲排场比阔气、高档消费一掷千金、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要“面子”不要“里子”的奢靡之风,反过来也会影响到党员干部,助长党内的不正之风。不正之风还浸染了节日文化,公款购买赠送黄金月饼、上万元的大闸蟹、天价粽子等变了味的节礼,越来越奢华、越来越泛滥,严重侵蚀了党风和社会风气,与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渐行渐远。
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任何文化都有两面,既有精华,也有糟粕,关键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中华传统文化中既有勤俭节约的精华,也有享乐奢靡的糟粕。党内和社会上的各种不正之风与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密切相关。对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就是要扬真抑假、扬善抑恶、扬美抑丑、扬清抑浊。
党风正则民风淳。毛泽东同志在《整顿党的作风》中指出,只要我们党的作风完全正派了,全国人民就会跟我们学。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作风如何,对党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具有重要影响。党员领导干部要继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各种“四风”问题。党的作风真正改变了,才能以优良的党风影响和带动民风社风的转变,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才能应对我们党面临的各种考验和危险,保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顺利实现。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四风”问题是长期形成的痼疾顽症,不可能短期内消除。纠正“四风”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不能指望一下子解决所有问题。一下子很容易成为一阵子,一阵子容易、一辈子难。
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和阶段成效,密切了党群关系、赢得了党心民心。然而,纠正“四风”工作还不平衡,基础还不稳固。树倒根存。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虽然在面上有所好转,但防止反弹的任务依然艰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习难改,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现象仍然突出。有些领导干部说,现在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事都“不想”了。其实,目前阶段仅仅是“不敢”,远没有做到“不能”,更没有达到“不想”。在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更加隐蔽,穿上隐身衣、进入青纱帐。有的领导干部坐公交、打出租去参加宴请,有的躲进“培训中心”、私人会所大吃大喝,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仍时有发生。
我们必须保持冷静清醒,既要坚定改进作风的信心和决心,又要看到我们现在取得的这一点点成绩,与党中央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距离。要继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治理作风问题,形成有力震慑,彻底打消一些人的观望侥幸之心。目前要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强化“不敢”的氛围,为“不能”、“不想”准备条件。
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坚持不足以深化,不深化也无以坚持。当前,改进作风到了节骨眼上,干部群众最担心的是问题反弹,最盼望的是保持长效。要抓常、抓细、抓长,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决不能紧一阵松一阵、进三步退两步,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盯住一个个具体问题,以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要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依靠群众和媒体开展监督。要加大执纪查处和点名曝光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改进作风最终还要靠制度,要在实践中细化制度,不断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坚持不懈把纠正“四风”这篇文章往深里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这一再精彩不过的论断,彰显了党中央对作风建设的决心和毅力,从严治党将成为新常态,作风建设必须落地生根。要咬住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放,一年接着一年干,坚持住、不发散,经过艰苦不懈的努力,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使优良的作风成为全党的习惯和风气,成为党的建设的亮丽名片。
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局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开宗明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两种责任不是并列关系,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两者相互作用、浑然一体。
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主体责任能否真正落实,关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
形势决定任务。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在发生深刻变化,党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的挑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现在查办的腐败案件、信访举报的线索和巡视发现的问题可以看出,不仅是沾钱、沾权的地方容易滋生腐败,就连以往大家认为的“清水衙门”都出现了窝案,令人拍案惊奇!这些都印证了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判断是有的放矢、完全正确的。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把13亿人民凝聚在一起,使中国不断走向富裕和文明,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如果这个核心出了问题,我们宝贵的战略机遇期就会荡然无存。党要管党,管的是什么?管的就是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从严治党,就是严明党的纪律、严肃执纪。如果各级党组织再不警醒,还躲躲闪闪、遮遮掩掩,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如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从何谈起?
落实主体责任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有些党委书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领导、纪委负责。天底下哪有只领导不负责的道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在党委领导下,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其专职是监督执纪问责。如果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弃责任、不管不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各级党组织要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深刻认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只有主体责任真正落实,我们才能从容自信应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
党的观念是党性的集中体现,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前提。我们党亟待解决的一个大问题,就是一些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党的观念一旦淡漠,组织必然涣散、纪律必然松弛,党组织的战斗力就大打折扣,党的事业根基就会动摇。
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甚至是高级干部,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不仅政府部门,就连党委部门、人大政协、国有企事业单位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也习惯以官职相称,把自己简单地等同于“官”,忘记了自己是执政党的干部,忘掉了党章党规的要求。我们的干部一般都是先任命党内职务,然后才按有关程序任命其他职务,这正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
有的单位机关党组织生活变了味,就是看看电影、搞搞比赛,甚至以党日活动之名,行游山玩水之实。党的组织不是福利部门!有些党组织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上,热衷于开开会、表表态、签责任书,做表面文章。有些党委书记怕得罪人,对眼皮底下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有些党委书记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知之甚少、不管不问,甚至捂着盖着,搞歌舞升平,导致问题由小变大、由少变多,甚至成了区域性、系统性问题。有些党委书记在任用干部时当仁不让,而干部一出问题,就认为那是纪委的事情。用人管人是一枚硬币的两面,管“戴帽”也得管“摘帽”。也有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自己不正、存在瑕疵,说话就不硬,还敢管别人吗?
党的观念淡漠,必然导致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责任担当缺失。主体责任不落实必须从根上找问题,从增强党的观念入手,唤醒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组织意识,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职责。
强化党的观念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党员干部除了遵守法律之外,还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党纪严于国法。党的观念淡漠往往是从党的纪律意识淡薄开始的。党员干部违法犯罪,必定先违反了党的纪律。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学习党章,掌握党纪党规,增强纪律意识。要加大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党内职务不是政治荣誉,而是政治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党言党,把主体责任牢牢记在心头、落到实处,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有权必有责,有责就要敢担当。担当要在工作中体现、在实践中检验。没有担当,哪敢负责,又怎么能落实主体责任。
责任清才能敢担当。有的党委书记不明白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内涵。其实就一句话,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书记的事,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你的责任。有的党委书记认为,落实主体责任就是“支持”纪委工作。这句话不准确。党委、纪委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不是支持不支持的问题。有的党委书记对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了解不够,一说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就客客气气,提要求时习惯说“我希望”。要求就是要求!希望就是希望!如果各级党委对形势缺乏清醒认识,没有把管党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当作自己的主责,就是领导不力。
担当就要不怕得罪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是请客吃饭,必然会得罪人。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有负于党和人民。既然承担主体责任,就要在干事上敢于担当,在管人上敢于担当。不能因为怕得罪人、丢选票、伤和气,就当老好人,对违纪行为、腐败现象视而不见,爱惜自己的羽毛。关键时刻要敢于站出来、敢于亮剑,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责任的内容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落实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要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得住抓不住,关键在书记。党委书记要旗帜鲜明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且遇重要情况随时报告,经常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反腐败斗争形势,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
责任担当的本质是对党忠诚。这是对党员干部最根本的政治要求。我们既然在党旗下宣过誓,就要遵守党的章程,对党绝对忠诚。对党忠诚,首先要有建立在理想信念基础上的“理性忠诚”。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用生命捍卫忠诚,靠的就是理想信念。对党忠诚,还要有对党和人民的“利益忠诚”。个人利益与党和国家、民族利益是绑在一块的,个人前途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是联系在一起的。离开了党和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离开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哪里还有个人的前途和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担负起管党治党的历史使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的关键一环。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离开党委的坚强领导,纪委的监督作用就难以发挥。没有纪委的监督,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也就难以抓住。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怕得罪人,对监督畏首畏尾,看到问题和没有看到一样,听到反映和没有听到一样,得过且过,监督缺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乐于从事其他业务,党风廉政建设反成了副业,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有的纪委书记只想着与同级党委搞好关系,不主动向上级纪委汇报工作,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背后反映的其实是不愿监督、不敢负责。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总是强调客观,动不动就说级别太低、权威不够、牵制过多,工作面广人少,抓不过来,要求提高级别、增加编制,把应承担的监督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负责任的人能把冷板凳坐热,不负责任的人能把热板凳坐冷。以现有的编制和人员,只要抓住重点,深入下去,干出成绩,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就一定能增加工作的权威。
纪委(纪检组)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主要责任就是六个字:监督执纪问责。发挥不了监督作用,履行不了监督责任,要纪委干什么?各级纪委要找准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集中力量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要抓住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在执行纪律上敢于较真。要认真清理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党组)报告,坚决惩治腐败。要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的纪律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举一反三。
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党风廉政建设出了大问题,党委的主体责任不可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辞其咎。要加强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特别是出了区域性、系统性问题,就要追究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责任。
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