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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健康指导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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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产后出汗较多,注意皮肤清洁,每日温水擦浴,有条件者可洗淋浴(剖宫产者拆线后一周伤口无异常即可淋浴),勤换内衣。注意会阴清洁,有会阴伤口者拆线一周内注意控制两腿活动范围不宜过大,以免伤口裂开。

2.保证每日9小时睡眠,充分休息,适当活动,无并发症的正常产妇,产后应早日下床活动,可根据身体状况做产后体操,促进产后机体复原。但不可过早做增加腹压、提重物或长久站立的动作,以防子宫脱垂,产后2-3周可恢复一般日常活动。

3.注意饮食营养均衡,产时的出血及体力消耗会造成蛋白质的丢失,需要补充足够的优质蛋白质如牛奶、鸡蛋、新鲜瘦肉、活鱼等,同时注意保证维生素、纤维素的摄入,可多吃新鲜蔬菜、水果,以保证大便通畅。

4.注意哺乳卫生,母乳喂养者在每次哺乳前应洗净双手和乳头,人工喂养者,要注意奶具的清洗消毒,以免引起新生儿腹泻。

5病毒性肝炎患者要注意与家人隔离,餐具分开使用,乙肝、丙肝患者的内衣裤(特别是被血液污染的内裤)应与家人的衣物分开清洗,不要口对口喂哺婴儿或用口尝试婴儿奶嘴或食物。防止交叉感染。

6.注意自我保健,产后一个月内不宜盆浴,42天内禁止房事,防止生殖道感染;肝病患者要定期复查肝功,出现乏力、厌油腻、发热等不适应及时就诊;如出现下腹压痛,恶露增多或淋漓不尽或有臭味者需回院就诊。出血多于月经量也应及时就诊,因为多种原因可以引起晚期产后出血(多发生于产后2周,也可延迟到产后6-8周甚至10周)。未发生任何异常情况者,也要在产后42天回我院复查,了解生殖系统、肝脏及全身恢复情况。复查当日晨需禁食,以便抽血复查肝功等。

7.产后应严格避孕,再次怀孕、流产会加重肝脏损害,不利于肝脏功能的恢复。肝病患者不宜采取药物避孕方法,因为避孕药对肝脏有损害,最好采取绝育、安全套或避孕环等方法,剖宫产者产后半年、自然分娩者产后3个月可回我院门诊施行放环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