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感小常识

【佑安传播】新型冠状病毒医院感染防控专业建议连连看:消毒篇

作者:感染管理处王桂芳 浏览次数:
字号: + - 14

640.webp.jpg

过氧乙酸消毒液配制方法

1、个人防护要求:配制人员要求戴工作帽、口罩、及肘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防水隔离衣或防水围裙。

2、配制方法:

(1)过氧乙酸原液配制:我院使用的为二元包装的过氧乙酸A、B液,使用前将A液倒入B液内混合放置24h后方可使用,混合后的原液浓度为15%(150000mg/L)。A、B液混合后有效期为7天(必须放在B液瓶内,因B液瓶有透气孔)。混合后消毒液瓶外贴上红色标签,注明配置时间、开始使用时间、有效期。

(2)过氧乙酸稀释液配制:根据有效成分含量按容量稀释。公式C1ⅹV1=C2ⅹV2,C1和V1为过氧乙酸原液的浓度和毫升数, C2和V2为配制过氧乙酸使用液的浓度和体积,用蒸馏水将过氧乙酸稀释成所需浓度。计算方法及配制步骤为:

a)计算所需过氧乙酸原液的体积(V1):V1=C2ⅹV2/C1;

b)计算所需蒸馏水的体积(V3):V3=V2-V1;

c)取过氧乙酸原液V1(ml),加入蒸馏水V3(ml),混匀。

3、注意事项:

(1)过氧乙酸不稳定,应避光,贮存于通风阴凉处,远离可燃物质。使用前应测定有效含量,原液浓度低于12%时不应使用。

(2)稀释液应现用现配,使用时限≤24h。

(3)过氧乙酸对多种金属和织物有很强的腐蚀和漂白作用,金属制品和织物经浸泡后,及时用符合要求的水冲洗干净。

(4)过氧乙酸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和腐蚀性,配置时应注意防护(戴口罩、手套、护目镜),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如不慎接触,应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

(5)空气熏蒸消毒时,室内不应有人。

 参考依据: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版

《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消毒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