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要点

根据《北京市药监局关于2013年医疗器械生产使用监督管理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京药监械[2013]18号)中要求,2013年,北京市将以落实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任务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巩固“推进计划”成果,继续加强三级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水平,提升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数量及质量。

针对二级医疗机构,选择区域重点,开展部分医疗机构的走访,推进二级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推动重点监测企业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对重点监测企业数据库进行更新;组织对重点监测生产企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负责人的培训;组织重点监测品种生产企业通过监管信息系统上报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及年度汇总报告表;对2012 年未走访的重点监测生产企业完成走访。

组织召开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现场交流会或座谈会,搭建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与监管部门之间的交流平台,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沟通交流。

继续组织开展上市后医疗器械产品再评价工作,对2012年开展的输液泵产品再评价完成复验及改进;探索治疗类产品的再评价研究,开展前期资料收集和医疗机构走访,拟定再评价方案并启动立项工作。

继续组织开展北京市重点监测产品的监测工作。

各分局应积极配合开展此项工作,在对重点监测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开展在用医疗器械监管时,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检查内容,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的上报工作,完成本辖区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任务。各分局应积极与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力争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纳入对辖区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工作或年度考核工作;必须消除本辖区三级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零报告”,以达到全市百万人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74份。

研究探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哨点监测模式。

按照国家局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对境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境内代理人落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