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年度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现已开始,凡在我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均需参加此考核。考核分为业务水平测评、职业道德考核、工作成绩考核三项。
按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凡于2011-2012年度(本考核年度内)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人员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仅需考核其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部分。
1、人事处现已掌握本考核年度内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信息,此类人员无需上交材料。
2、2011年通过医疗系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考试,但尚未参加医院评审评为主治医师者请交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3、2012年通过医疗系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考试者,请交成绩单复印件。
请以上人员于10月26日前务必上交相应材料至人事处,获准免考。未按时上交者视为自愿参加业务水平测评,未按时上交又无故不参加业务水平测评者视为本考核年度内医师考核不合格,取消执业医师资格,不得在我院范围内执医。
联系人:人事处 邹怡君; 联系电话:83997010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