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已于2014年11月28由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5年6月1日开始实施啦。“无烟北京”服务微信号可接受举报。
《条例》中规定的哪些场所不能吸烟呢?
即所有“带顶带盖的”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100%禁烟;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儿童福利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儿童医院、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室外区域。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体育场、健身场的比赛区和坐席区也禁止吸烟。
对违法吸烟行为人以及场所经营者、管理者会有哪些处罚?
对个人的处罚力度为50-200元;对经营者的处罚视其违法行为从2000元至1万不等;对烟草制品销售者的违法行为视其情节从1万元到20万元不等。
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如果发现吸烟行为可以行使哪些权利?
劝阻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不听劝阻的话,第二级就是医院的经营者管理者,你可以让他去劝阻他,如果劝阻无效的话,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执法部门投诉举报。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主要执法力量是北京市、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设的卫生监督所。全市设立统一举报电话是:12320。市民再发现有个人或公共场所部门有吸烟行为的话,可以直接拍照,发到“无烟北京”微信公众号,对于多次被举报的场所,相关部门可到现场取证处理。
条例实施后,将为北京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带来洁净的空气,保护人们免受有毒二手烟的致死性危害。让我们一起拒绝烟草,关爱健康,面对违反《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的行为敢于站出来说“不”,形成“人人参与控烟行动,人人享受无烟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