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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青苗”人才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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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相关人员:

接北京市医管局通知,凡符合条件的本医院正式职工均可申报医管局“青苗”人才计划,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础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积极进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年龄不超过38周岁。

3.满足以下3类条件之一:取得学士学位,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取得硕士学位,且在医院工作2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

4.临床研究基础扎实,有较高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创新探索意识。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已发表中文核心期刊3篇以上(第一或通讯作者)或SCI论文2篇(第一或通讯作者)以上。

2.曾参与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参照北京市医院管理局2015年度科研基金项目划分原则)。

3.担任一级学会(中华医学会等)各分会青年委员。

“青苗”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

科室

姓名

年龄

职称

学历

学位







本院工作时间

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

SCI发表论文数

是否曾参与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

是否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是否担任一级学会各分会青年委员







请符合条件者积极填写以上表格,我院将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全面审阅,从中选出10名较优秀者上报市医院管理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参加评审。申报表须在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下班前上报,将上述表格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youanrenshi@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北京佑安医院人事处

201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