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介苗:
用于预防结核病。新生儿出生体重满2500g者,于生后24小时在院内进行接种,三个月后持卡介苗接种证到各区结核病防治所检查接种效果。
体重小于2500g不予接种,请于出院后婴儿净重达2500g时,家属抱婴儿到结核病防治所进行接种。
乙肝疫苗:
用于预防乙型肝炎。新生儿出生体重满2500g者,于生后24小时在院内进行接种,小于2500g不予接种。请于出院后婴儿净重达2500g时,家属持乙肝疫苗接种登记卡与住地附近医院的保健科联系接种事宜。
保健登记通知单:
请于出院后48小时内与乙肝接种登记卡一起交至住地附近医院的保健科,以便及时设立接种挡案。
甲低筛查:
用于筛查甲状腺功能低下及苯丙酮酸尿症。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婴儿在吃奶满72小时后,在足跟部采取两滴血,血样送北京市儿保所筛检。母婴保健法规定:每一位新生儿均需检查。检查结果由儿童保健所通知,通知期限为三个月,三个月内如未通知,则表示结果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