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动态

新闻快讯

【佑安文化】知法守法,佑安医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发布机构:院办 丁洁宁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12-04
字号: + - 14

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十九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北京佑安医院院办公室于12月4日上午在医院门诊大厅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电子屏展示、发放《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必知必会法律法规》口袋书、组织各部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等形式组织开展宣传工作,有效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佑安医院驰而不息增强全院医务人员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执业,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始终在路上。

【知识链接】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

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从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提出将这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到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因此,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做到依宪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