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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佑安传播】护理科普,佑安护师告诉您发烧了怎么办?

发布机构:消化一科 王浩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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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典型的症状主要以高烧、咳嗽以及呼吸困难为主,如果发现自己发烧了该如何处理呢?疫情期间发烧如何就医?下面就简单的介绍一下大家都很关心的这两个问题。

首先讲一下发热的概念。人体正常体温有一个范围,可选择的测量部位体有三个:腋窝,口腔,肛门。腋窝最常用,正常体温波动于35.9-37.2摄氏度,37.3摄氏度及以上就算发热了。社会公共场所多使用额温测量,有速度快,无接触的优点,而额温波动大,一般不易准确测量,需根据外界环境、被测者状态、是否活动后来判断,如有异常建议重新监测腋下体温或耳温较准确。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发烧不仅让自己紧张,别人也会怀疑发烧者是不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因此自我甄别很重要。首先要明确有没有疫区的旅游或是居住史;发热的前14天有没有接触过从疫区来的发热或是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发热的前14天有没有去人口密集地,该地方并被报道出有确诊病例。如果以上情况都没有,发烧体温小于等于38.5摄氏度,而且服用退烧药后可以比较容易的降下来,就可以在家先吃口服药观察。在家观察期间,也要注意与家人分开。如果三天没有好转,再去医院就医。

如果有疫区或是确诊病例的接触史,或是持续高烧不退,那就需要到医院就诊了。医院因人员密集,且有可能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所以就诊时一定要戴好一次性外科口罩,可以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咳嗽尤其是打喷嚏时,一定要用纸巾捂住口鼻,或是直接使用口罩捂住,然后更换口罩。双手不可乱摸,尤其是揉眼睛,抠鼻子,触摸口唇等动作都是接触传染的途径。发热患者应到发热筛查门急诊就诊。如有疫区或是确诊患者的接触史应主动告知医护人员,不要因为怕被隔离,隐瞒病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明确自己可能患病的情况下,故意隐瞒疫情,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危害的,可以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出现发热症状,不要慌张,先甄别,再就医。

王浩 北京佑安医院肝病消化中心一病区 主管护师  教学护士长

于2020年2月参加北京佑安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抗疫工作,于同年3月-4月参加小汤山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抗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