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语:
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北京佑安医院公众号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条例、守党纪,展现党纪学习教育的进展成效。
党员犯罪,有哪些情形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问:党员犯罪,有哪些情形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答: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