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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佩戴胸牌上岗的要求

发布机构:人事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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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医院文化建设,经研究决定: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全体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需统一佩戴胸牌上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胸牌是职工的身份标识,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佩带胸牌是每个职工必须遵守的纪律和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不佩带胸牌。

2、职工胸牌由医院办公室统一负责制作,各处室在领取胸牌后发放给员工佩带。

3、佩带胸牌必须规范,胸牌挂在外上衣左胸的正前方,不得随意佩带。

4、职工未佩带胸牌不得进入工作岗位,否则将提出严肃批评,并予以及时纠正。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职工佩戴胸牌的情况负责监督,医院人力资源处将不定期检查。

5、职工要认真保管好个人胸牌,不得借与他人使用,否则将严肃处理。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告知医院办公室予以补发,费用由丢失者承担。职工离职办理手续时应将个人胸牌完整地归还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