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更好地与病人进行沟通和交流,避免医患矛盾,特制定此规定。
2.适用范围
全院医护人员、患者
3.定义
医患沟通就是在医疗卫生和保健工作中,医患双方围绕伤病、诊疗、健康及相关因素等主题,以医方为主导,通过各有特征的全方位信息的多途径交流,科学指引诊疗患者伤病,使医患双方形成共识并建立信任合作关系,达到维护人类健康、促进医学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目的。
4.工作程序
4.1 医务人员要不断加强个人的职业道德修养,树立视病人为亲人的思想,全心全意地为患者服务,为患者排忧解难。以高尚的情操,严谨的科学态度,良好的医德医风,执着的追求和精益求精的工作精神,赢得患者的信任、爱戴和尊重。
4.2 在医疗工作中医务人员要以尊重、平等的态度对待患者和家属,不得居高临下,杜绝生、冷、硬、推、拖、顶等现象。
4.3 医生在为患者诊治时要详细询问其病史,耐心、细致地倾听患者主诉。在回答病人提出的各种问题时须态度和蔼,解释和告知要客观、准确到位。
4.4 坚持三级医师查房制,住院病人的主管医生,每日最少要查房两次,并随时将患者的病情变化告知患者及家属,同时做好病程记录。
4.5 做各种检查前要向患者和家属介绍检查的目的。特殊检查时要根据情况向患者交代有关事项及费用,征得患者同意并签字。检查后的结果要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
4.6 做特殊治疗和侵入性检查前要向患者和家属讲清有关检查治疗的目的及风险,征得患者及家属的理解和同意后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4.7 手术前一定要把手术风险、手术意外、手术并发症,病情发展、愈后以及病情的真实情况向患者与家属做充分详细的介绍和说明,不得为争得手术机会而回避手术风险的介绍,不向患者和家属做不切实际的承诺。
4.8 医患和谐办公室将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沟通能力和技巧,有效地规避医患矛盾,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4.9 医患和谐办公室和各临床科室都可通过对病人的跟踪随访、满意度调查、工休座谈会等形式增加医患间的沟通,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就医环境。
4.10 针对医患之间出现的矛盾,要及时有效地妥善解决,防止矛盾的扩大化和复杂化。对可能出现严重医患纠纷的病例应提前向医患和谐办公室进行预报。
4.11 当医患和谐办公室接到患者投诉或要求给予答复时,相关科室应积极配合并做出真实、客观、合理的解释,必要时要进行科室病例讨论后给予书面答复意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4.12 对确因服务态度不好、工作责任心不强和医患沟通欠缺而引发的重大医患纠纷、责任事故,并给医院带来不良影响的科室和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5.支持性文件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5.2 《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