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伦理审查互认联盟互认项目递交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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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主要研究者/申办者/CRO:

我院按照北京市医学伦理审查互认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规则和我院互认制度,对于在联盟成员单位中开展的多中心临床研究项目实施伦理审查互认。联盟成员单位及主审单位名单参见附件。

以下是伦理审查递交文件的相关说明,请遵守。

递交材料

初审审查:

若我单位作为主审单位,申请人除了递交《伦理审查申请自查表(初始审查)》(见附件)外,应按照我院的初始审查材料递交清单和递交要求,提交伦理审查材料。

若我单位作为参与单位,申请人在收到主审单位伦理审查批件后,按照我院的初始审查材料递交清单和递交要求,提交伦理审查材料。

复审审查:申请人应按照我院的复审审查材料递交清单和递交要求,提交伦理审查材料。

修正案审查:申请人应按照我院的修正案审查材料递交清单和递交要求,提交伦理审查材料。

在递交伦理审查文件前务必详细阅读我院官网《伦理形式审查常见问题及文件整理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和梳理,避免出现类此问题。

 

递交资料前,根据审查类别(初审/复审/修正案)可提前下载我院的文件存档清单并填写红色标注的内容(其他空项),单面打印,不与递交文件一起装订,但是与递交文件一起递交。

 

未提及或不明白事宜请咨询北京佑安医院伦理委员会(010-83997028/7022)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伦理委员会

2021年05月24日

伦理审查互认联盟互认项目递交事项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