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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学条例守党纪,对于受到处理的党组织中的人员,应如何处理?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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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语:

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北京佑安医院公众号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条例、守党纪,展现党纪学习教育的进展成效。

学条例守党纪,对于受到处理的党组织中的人员,应如何处理?

问:对于受到处理的党组织中的人员,应如何处理?

答:对于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