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首都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的申请条件。
2.申请者英语水平要求:
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TOEFL≥90分(IBT);
②新GRE≥305分;
③WSK(PETS 5)考试合格;
④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分;
⑤国家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合格;
⑥IELTS(A类)≥6.0;
⑦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7年内有效(2017年1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其余英语成绩5年内有效(2019年1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
无上述英语成绩者可参加在我校报名的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2025年3月考试,具体报名时间随后另行通知)。持此项英语成绩的考生只可申请参加我校2025年补充批次的招生考核。请考生注意:此项考试必须在我校参加报名,在外校报名考试获得的成绩将不予认可。
3.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毕业证或硕士学位证。
4. 在国(境)外院校取得硕士学位者,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院校在读即将获得硕士学位者,报名时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学籍和成绩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且最迟在入学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身心健康,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6.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7.申请者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二、提交材料要求
1.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网报后A4纸双面打印并签名);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在读证明原件(统一格式,能够体现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含规培专业信息),须由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境外高校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4)硕士成绩单;
5)英语成绩证明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位论文初稿或摘要、目录等);
7)《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
8)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专利、科技成果奖等);
9)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硕士生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在读证明原件);
报考定向就业者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证明材料;
10)个人陈述:学习及学术研究、临床实践的简要经历、经验、心得等;
11)两份专家推荐书(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由专家亲自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名);
其中,材料3(在读证明)、材料7、材料9、材料11模板的下载地址:报名系统首页或 http://yjsh.ccmu.edu.cn/zsgz/xzydzsgz/index.htm
2.材料要求:请考生将材料1)-10)形成清晰有效的扫描材料,并按顺序合成1个PDF文档,命名要求“考生姓名+报考导师姓名”发至邮箱;材料11)顺丰快递(不接受“闪送”)。
3.接收邮箱:yanlihll@163.com。
4. 快递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8号北京佑安医院D楼北楼教育处,闫老师收,电话83997633。
5.公布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的网址:https://www.bjyah.com/Html/News/Columns/25215/Index.html。
三、资格审查办法
申请者于11月28日下午17:00之前将准备好的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及邮寄到指定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学院将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四、综合考核办法
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对专业学位的考生加强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同时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一)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1.知识理论水平与应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时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形式:线上笔试,闭卷,时间100分钟。
内容:①专业基本知识:根据各二级学科确定考试范围,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②专业外语: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③专业应用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文献应用能力和科研思维能力,采取撰写文献综述、按指定要求撰写科研设计等方式。
★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按一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3)入围面试答辩考核环节,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布,公布网址https://www.bjyah.com/Html/News/Columns/25215/Index.html。
2.面试答辩考核(满分100分)
知识理论水平与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答辩考核环节。
★时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形式:现场面试答辩考核。由考核专家组通过面试答辩方式对考生逐一考核。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面试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面试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考生需进行PPT汇报,时长5分钟,PPT内容为从大学至今的个人简历,科研经历及成果,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及看法,对拟进行研究工作的设想等。
内容:专业知识水平与应用能力,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合格线:60分。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二)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200分)
综合考核总成绩=知识理论水平与应用能力考核成绩+面试答辩成绩。
★合格线:120分。
各单项考核成绩、总成绩都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五、拟录取
1.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对报考同一导师、相同学位类型的考生总成绩进行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本学院网站(https://www.bjyah.com/Html/News/Columns/25215/Index.html)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3.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和考核相关表格及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并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保障机制
1.本学院实施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提交研究生院审批。
2.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对“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上报学校,永久取消其报考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学院在接到申诉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进行申诉。
七、相关问题说明
1. 考生应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及学院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及通知,因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 若考生未按我校2025年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的有关规定报考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责任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审核自身条件。
八、咨询方式
电话:010- 83997633 (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邮箱:yanlihll@163.com
九、监督电话
学院:010-83997018 学校:010-83911095
首都医科大学第九临床医学院
(附属北京佑安医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