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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行医责任书

发布机构:纪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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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行医责任书

  

                   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维护医学的圣洁和尊严
                          北京佑安医院廉洁行医责任书
                               (院长与科室负责人)
近年来,少数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红包的行为,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卫生行业和白衣战士的声誉,干扰了医院的正常秩序,加重了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损害了医患之间的关系,严重阻碍了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本着求真务实,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工作思路,为贯彻中纪委第三次全会、全国卫生工作会议、首都地区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卫生部、市委卫生工委关于行风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为指导,我院将全面净化就医环境,创建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和安全的医院,树立良好的形象,确保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行风建设作为科室行政负责人的责任,特明确如下:
一、要深刻认识到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弘扬求实、奉献、精湛、创新的佑安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在工作中恪守职责,关爱患者,洁身自律,文明行医,诚信服务,取信于民,争创廉洁行医的典范,以实际行动回报人民的重托和厚望,以满腔热忱、高度的责任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二、要自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持病人至上,因病施治,增加收费透明度,让病人享有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医疗服务。要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选择权,建立良好的医患信任关系,妥善处理患者的信访、投诉和各种医患争议。
三、重点要在几个方面让病人感到满意:医护服务态度和技术水平;挂号、收费、药房、医保等窗口岗位人员服务态度;检验、超声、放射等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技术水平;医院环境和卫生状况;患者及家属对医院的综合评价等。
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科室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部门行政领导要对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负主要责任,实行纠风工作责任制。在医疗活动中,全体医务人员应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坚决做到:
1
、拒收患者及其亲友提供的红包、物品和宴请,对于患者馈赠的钱物要婉言谢绝,尽快退还,难以谢绝的,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并上交医院纪检部门协助退还,否则,视同收受红包处理;
2
、抵制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的开单提成费,杜绝药品、医疗器械、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和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向厂商提供药品、医用耗材、试剂等的使用情况而获取任何好处,开单提成、回扣及好处费必须在3日内报告并上交医院纪检部门;
3
、按照医院规定,通过正常途径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不收取任何好处费或介绍费;
4
、不向患者推销药品、医用耗材、保健品及变相传销品,不从事患者的现金交易,不向厂商提供药品、仪器疗效的虚假证明,不向虚假广告提供疗效的宣传证明,不参加厂商以推销产品为目的的所谓学术会议;
5
、坚持岗位责任制,在工作期间,除业务科室(药剂科、医疗设备科)外,其他任何人严禁私下接待医药代表;
6
、在签订药品、器械、材料及试剂等购销合同时,主管部门要在合同中要明确厂商及其营销人员不得以回扣、提成等不正当手段促销等条款;
7
、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服从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私设小金库。
四、科室和个人要严格执行医院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若干规定,如有违反,造成患者利益受到损害、医院声誉受到影响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北京佑安医院关于专项治理红包、回扣的管理办法》,给予党纪、行政和经济的严厉查处,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免除科室主要负责人职务。
五、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责任书一式三份,行风办公室、纪检办公室及科室行政负责人分别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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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                            &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