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佑安医院行业作风建设组织机构
一、行业作风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宁(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张文中(党委副书记) 黄 春(医疗副院长)
成 员:李国庆(行政副院长)
段钟平(科教副院长)
谢建华(院长助理、院办主任、监察办负责人)
武志明(党委委员、院长助理、肝炎研究所副所长)
郭玉明(工会主席、党委办公室主任)
钟崇方(科研办主任)
单 晶(医务部主任)
仇淑华(纪检办公室主任)
任 珍(护理部主任)
孔宝霞(财务部主任)
柴卫红(团委书记、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张桂芬(物价部主任)
裴智娟(审计部主任)
孙国平(教育处处长)
陈新月(特需病房主任)
高玉发(保卫处处长)
刘 慧(宣传中心主任)
二、办公室成员:
姜红波(性病艾滋病中心办公室主任)
金荣华(采购中心主任)
孙桂珍(院办副主任、临检中心行政主任、输血科科长)
张有德(总务处处长)
李 雁(医疗保险办公室主任)
赵国庆(门诊办公室主任)
三、日常机构
行业作风建设办公室设在医务部。
主 任:单 晶(医务部主任、 行风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仇淑华(纪检办公室主任)、任 珍(护理部主任)
成 员:孙国平(教育处处长)
裴智娟(审计部主任)
孟艳英(医务部干事)
王曙照(医务部干事)
胡红林(护理部干事)
医德医风群众监督信访工作制度
医德医风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廉洁行医,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是我们医务人员的崇高职责,不允许任何人玷污,因此,欢迎群众监督我们的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设立监督举报箱,每月底开箱一次。
2.随时接待来访者,做到有登记、有调查、有处理结果。
3.对于来信及时拆阅,送上级领导阅后遵照领导批示,认真执行。
4.信访人员要做守纪律,严守秘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5.信访工作人员要保存好信访材料,不得丢失、隐匿、撕毁。
社会监督员工作条例
为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使我院医务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特聘社会监督员。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特定此条例:
1.社会监督员由我院向当地政协、人大、党政领导机关、新闻单位汲取公费医疗办公室发出邀请,受聘单位推荐,医院发放聘书。
2.社会监督员依照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对我院的医疗、护理质量、服务态度、医德医风以及医院管理等方面行使检查权、批评权和建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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