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注射剂?
注射剂是指药物与适宜的溶剂或分散介质制成的供注入人体内的溶液、乳状液或混悬液及供临床使用前配制或稀释成溶液或混悬液的粉末或浓溶液的无菌制剂。常见的注射剂给药途径包括以下几种:
静脉注射(简称iv):包括静脉推注(限5—50ml)和静脉滴注。非水溶液、混悬液不能使用于静脉注射。国家规定所用注射剂不得添加抑菌剂。注射剂在使用时应现用现配。
肌内注射(简称im):一般注射量为1—5ml,刺激性太大的药物不宜使用。
皮下注射(简称sc):以水溶性药物为主,一般限量为1—2ml,其吸收快于口服给药,慢于肌内注射。
皮内注射(简称id):一般限量为0.2ml以下,常用于过敏性试验和疾病的诊断。
椎管注射(简称ip):一般不用这种方法给药,因为这种给药方法要求注射剂的渗透压和ph应与脊椎液相等,不含微粒或含极少量微粒,用量不超过10ml。
其他途径:包括穴位注射、腹腔注射、关节腔注射、动脉注射等。
二、我国注射剂使用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及危害
全国有药品近3万种,注射剂占三分之一。我国注射剂的使用率远远超过国际平均水平,这种过度的用药危害了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不合理现象:
我国注射剂的使用中存在许多不合理现象。如使用频率过高、药品配伍不当、不安全注射、没有明确的适应症、注射剂用于口服、中药注射剂不合理使用等。另外中国的药品说明书尚欠规范,许多临床必须的信息缺乏,一些信息存在错误等。
过度使用和滥用注射剂的危害:
过度使用和滥用注射剂导致医疗资源浪费、增加费用,并使病人增加某些不必要的风险和不良反应。如过敏和热原样反应、静脉炎、肺动脉炎、肿瘤、硬结、栓塞、局部感染、输液微粒造成肺组织肉芽肿等。
三、什么是内毒素和不溶性颗粒
内毒素:微生物的代谢产物,主要成分为脂多糖,可诱发热原反应。内毒素具有耐热性、滤过性、水溶性、不挥发性等特点。一般在细菌死亡之后,破壁而出,诱导产生内源性热源,作用于体温调节中枢而导致发热。内毒素与微生物污染密切相关。
不溶性微粒:药物在生产或应用中经过各种途径污染的微小颗粒杂质,其粒径在1—50um之间,肉眼不可见、易动性的非代谢性的有害粒子。不溶性微粒是引起输液反应和不良事件(反应)如肉芽肿、肺栓塞等的重要原因。
四、什么情况下应须使用注射剂
1、患者存在吞咽困难或(和)明显的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胃肠道病变)或潜在的吸收障碍;口服明显降低生物利用度的药物;没有合适的口服剂型的药物。
2、需要很高的组织药物浓度而口服给药不易达到高浓度的情况;疾病严重、病情进展迅速,需要给予紧急治疗的情况。
3、患者对口服治疗依从性差的患者。
五、安全、合理使用注射剂的指导原则
1.注射剂应视为处方药,患者使用注射剂须持有医生处方。
2.凡是口服可以收到效果的就不要注射。
3.在不同途径的选择上,能够肌内注射的就不静脉注射。
4.必须注射的应尽可能减少注射次数,应积极采用序贯疗法(即急性或紧急情况下先用注射剂,病情控制后马上改为口服给药)。
5.应严格掌握注射剂量和疗程,抗菌药物使用三天后无效,方可考虑换药。
6.应尽量减少注射剂联合使用的种类,以避免不良反应和配伍禁忌的出现。
7.中药注射剂应单独使用。